德天跨国瀑布
打造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
“以桂林为起点,深入广西,你会发现‘处处是桂林’,广西的每一寸土地,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广西摄影家协会的风光摄影师粟俊说。
《意见》提出,加快“三地两带一中心”升级版建设,打造山水、康养、文化、滨海度假和地质奇观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
打造“山水”名片,以桂林、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为核心,开发复合型山水旅游产品,向世界展示广西山水秀丽雄奇之美。打造“康养”名片,以世界长寿之乡为核心,开发民族特色医疗、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打造“文化”名片,以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兴安灵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龙胜龙脊梯田为核心,开发民族村寨游览、风情体验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滨海度假”名片,以北海银滩、涠洲岛等为核心,开发海滨海岛观光、历史文化体验和跨国邮轮航线等特色旅游产品,弘扬海上丝路文化。打造“地质奇观”名片,以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乐业大石围天坑群、德天瀑布等为核心,开发观光探秘、科普研学、山地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向世界展示广西自然杰作、神奇秘境之美。
“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的打造,紧密结合广西自然和文化特色资源优势,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邱玉红说。
重点任务涵盖软硬件和城市乡村
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龙脊梯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兴安灵渠、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大寨村……近年来,桂林市的“世界级”符号不断增多。
景区、度假区、旅游企业和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意见》提出,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引育世界级旅游企业,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至2022年底,广西共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9家、4A级景区334个;国家级度假区2家、自治区级度假区21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甘霖表示,下一步,广西将推进一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引进国际和国内旅游头部企业,推动国有大型旅游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实施“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强化“出行即服务”理念,全面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特色旅游航道、平陆运河旅游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建设,开发广西北部湾至东盟国家的海上邮轮跨国旅游航线。
在软件方面,《意见》提出,提供世界一流旅游服务,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扩大旅游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旅游数字化建设,营造更加安全舒心旅游环境。实施“游客满意在广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照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延伸产业链,促进多产业跨界融合、提质升级。
2021年,广西乡村旅游游客近4亿人次,占全区国内旅游人数的48.4%;乡村旅游消费约2584.81亿元,占全区国内旅游总消费的28.5%和全区GDP总量的10.5%。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障措施兼顾各个层面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
在项目、财政、融资和人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区直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予以倾斜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创建旅游品牌,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创新型团队。
文旅产业用地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的热点。《意见》提出,加大用地用海用林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用地用海政策,科学统筹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创新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系列改革政策。
刘宁表示,旅游是典型的品牌经济,要高水平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流的景区景点,建设一流的交通设施,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开展一流的营销策划。同时,要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产业带动效应,坚持“大融合”理念,推进文旅产业和一、二、三产业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地融合,拓宽全区文旅产业发展新空间。(本报驻广西记者 宾阳 文/图)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